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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对我区了望塔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决定 | |||||
| 作者:佚名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3-20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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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我区了望塔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决定 各战区、直属大队: 了望员是防火战线的排头兵,千里眼、顺风耳,要时刻对了望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观察,做到有火及时发现,及时报告,为迅速扑救提供前期保障,为实现打早、打小、打了和有火不成灾的目标,创造先决条件。为此,区防指规定奖励和处罚办法如下: 一、各了望塔工作人员,要按区防指要求,进行正常会晤,保证随叫随答,不贻误战机;如有其它的特殊情况或下塔,必须请示区防指同意方可下塔。如不经区防指同意擅自离岗,影响通讯联系的了望人员,一次罚款100元,造成严重后果的开除公职。 二、对了望人员能够做到及时发现火情、及时上报的,每次第一名上报区防指火情确实属实的了望工作人员,区防指每次奖励该了望人员人民币200、00元。 三、在每个塔可视距离了望半径20公里之内,有火情发生,不能及时发现报告的,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(100一200元)。 四、发现了望塔有火情没有及时上报、瞒报、迟报、不报、漏报,导致贻误扑火战机等行为的工作人员处罚金200元,造成严重后果的开除公职,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各战区管辖的塔,出现类似情况,列入本战区年终考评,并给予林场500元的罚款,直属队管辖的塔出现类似情况处该队500元罚款。 五、了望塔必须配齐3名了望人员,保证两人在塔工作,如要发现少于两人在塔,要追究其所管辖单位的责任,列入年终考评并给予经济处罚。 六、各战区和直属队的了望塔人员,除中继站可以携带一部手持对讲机,其余所有了望塔严禁携带手持对讲机,如发现携带人员,将没收手持对讲机并经济处罚200元, 七、各了望员,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,爱护通讯设备、了望器材,并定期检查维护,一旦有通讯设备等不能正常使用,立即上报区防指,区防指将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查和鉴定和维修,属人为故障的要求照价赔偿,并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 八、了望员在工作中要做到文明执机、礼貌用语,做到无关防火话不说,严禁非规定频率内工作,如有违反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 松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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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息录入:李耀先 责任编辑:李耀先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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